足球辱骂裁判判罚 足球比赛中一方队员辱骂或侵犯主裁判应该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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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应该判红牌因为已经辱骂或殴打裁判了争执过度是黄牌如果死球红牌后仍然让有球权的队伍罚球如果活球裁判应该等死球之后再判,因为没有侵犯对方队员只是侵犯了裁判如果已经严重干扰裁判执法裁判不得不立即鸣哨那么红牌后判间接任意球禁区内也是间接任意球
足球比赛骂裁判和球员也许是足球文化的一部分,足球文化和许多其他文化一样,好的方面必然有,坏的方面也确实存在。足球文化中的休闲娱乐,球迷在主场营造氛围,还有球迷对足球和主队的热情都是能促进足球发展,娱乐大众的好的方面,然而我们也都知道,足球文化中不乏流氓文化,甚至存在全球闻名的英格兰足球流氓和俄罗斯足球极端团体,就像这些糟粕一样,裁判和球员在赛后挨骂确实已经是足球比赛中难以割除的一部分。
作为球迷,我们虽然没有在球场上拼杀,不过我们是足球的热爱者,跟随着球队见证了一场场胜利和失败,球迷有情绪,有喜有悲这是必然的,如果一支球队的球员和足球比赛的裁判不能承受来自舆论、来自球迷的压力和质疑,那么他们凭什么以球迷作为土壤和养分,来发展自己呢?换言之,如果足球离开了球迷,还剩下多少可以发展的前景?
不过另外一方面,这种骂裁判和指责球员的行为也不应该被支持,文明看球,是素质的体现,做有素质的球迷,就要享受这种运动中的快乐,承担这种运动中的苦涩,而不是在没有在球场上为球队攻城拔寨出人出力的情况下,指责球员做不到,指责他们输球。而且,裁判并不是一个简单容易的工作,虽然裁判的工作中可能出现失误,但是我们都是血肉之躯,凭借肉眼判罚的裁判也许在判罚中存在无心之失,球迷们也要对裁判的工作多加理解,适度的评判足球工作者的优点和不足,这样才能促使足球朝着更健康的方向发展。
这个处罚不重,符合今年的纪律处罚标准。
2018年的《中国足协纪律准则》是今年纪律处罚的基本规范性文件,其中,第三章《罚则》第一节《比赛中的违纪》第五十四条《对球员和他人的不当行为》的第二项中明确指出:“对对手或他人的非体育道德行为(指责、辱骂等)至少停赛或者禁止进入替补席3场,并处罚款至少2.1万元。”由于佩特莱斯库的行为属于辱骂,适用于这一条款,因此处罚起步就是3场。今年的处罚标尺,从此前的罚单效果来推算,为1.5倍,即是在处罚最低标准的基础上,提高1.5倍。按此计算,则佩特莱斯库的行为至少应处以3*1.5=4.5场处罚。
另《纪律准则》第二章《通则》第五节《处罚的决定与执行》第四十七条《侵犯比赛官员》中明确指出:“如果违规的受害者是比赛官员,处罚应加重一半(即加罚50%)。”即前条处罚再乘以1.5,即4.5*1.5=6.75场处罚。
停赛处罚是不可能有小数点的,6.75场四舍五入取整,应给予7场停赛处罚。
你骂你们领导可能会降职甚至开除,但有的人骂了就没事,你不平衡吗?努力提高自己,让你们领导不敢处理你。而不是酸得嘴眼歪斜的提这些无聊的问题,看似求公平,实际就是在闭眼黑或者又哭又闹![大笑]
CBA常规赛第16轮,北京男篮主场以112:98战胜广州队,球队迎来10连胜。可是在终场前5分钟时,翟晓川面对弗格的突破时,脚下一滑,形成下脚的动作,被裁判吹罚违体犯规,加上之前翟晓川已经有一次违体,直接被罚出场。但是裁判的判罚,让翟晓川十分不满,而且有辱骂裁判的言语。那么翟晓川的动作该不该给违体犯规呢?我来说说我的看法。
翟晓川虽然无意,但是确实犯规;虽然从慢动作能看出翟晓川确实是无意的,但是确实也有下腿的动作,所以裁判吹罚违体我认为没有毛病。特别是本赛季篮协三令五申强调保护球员的原则下,裁判做出的是正确的判罚。无论是否故意,但危险的动作已经形成。裁判才不会管你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裁判只关心最后的结果,结果就是翟晓川确实下脚了。
翟晓川的不冷静行为,很可能遭到篮协追加处罚;翟晓川的不冷静行为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在2016-17赛季,北京客场对阵广厦的比赛中,翟晓川就曾和林志杰发生肢体冲突,虽然林志杰打球也谈不上干净,但是作为北京队的主力球员,翟晓川还是应该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本场比赛,裁判的判罚无法更改,用辱骂裁判的方式来撒气,很容易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所以在球场上应该学的更加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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